根据工作需要,经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同意,市直部分空编空岗单位公开选调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。
一、选调的原则
1、在编制和职位限额内进行;2、公开,平等,竞争,择优;3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。
二、选调的范围及条件
1、全市七大类机关及参照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(或参照公务员管理)身份的人员;2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3、年龄在35岁以下(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特殊岗位的可适当放宽;4、公务员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(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到选调报名时止);5、年度考核称职以上;6、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三、选调的方式、方法
1、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。
2、具体程序是:
①市人事局在永州人才网、永州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选调公告,公布选调职位、人数、条件和要求等。
②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报名,由选调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,市委组织部、市人事局复审。报名地点设市人事局,报名时间:2月28日至3月1日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2:30至5:30
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。报名必须提交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单位介绍信及选调条件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。
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∶1。
③笔试。笔试考申论和专业知识,申论考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,其成绩按40%计入总成绩。专业知识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,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考点考试,其成绩按30%计入总成绩。笔试成绩相同的,按申论考试成绩的顺序排位。笔试时间:3月21日上午9:00— 11:30考申论,下午2:00—4:00考专业知识(用人单位不考专业知识的除外)。
④面试。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∶1的比例确定。面试实行百分制,面试成绩按30%计入总成绩(用人单位不考专业知识的,面试成绩按60%计入总成绩)。面试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,组织、人事部门监督。面试评委一般为7人。
⑤考核。考核对象按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∶1比例确定。考核工作由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。考核不合格的,不予选调,是否依次递补选调,由选调单位自定。
面试与考核工作必须在2009年4月中旬前完成。
⑥审批。拟选调对象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,由选调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事局审批后,确定拟调人员。拟调人员先到用人单位试用半年(跟班学习时间视同试用时间),试用合格者,由选调单位写出意见,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。
四、选调工作组织领导及要求
选调工作在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,办公室设市人事局。
各用人单位要按照选调要求,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相互配合;要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切实把好选调人员素质关;要自觉接受监督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,认真做好这项选贤任能工作。
附:《永州市市直机关(参管单位)选调公务员职位汇总表》http://www.0746job.com/job_manage/files/at20092201951126784.xls
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
永州市人事局
永州市编委办
二○○九年二月二十日